鄭州市工商局和鄭州市消協昨日例行發布每年的“典型投訴案例”,15個典型投訴中,有3個指向房地產商,房地產商成為重點投訴對象。
■商報記者 王俊偉 通訊員 丁沛
【房產商】 “多賺點、再多賺點”總得有個限度
綜合3個涉及房地產的案例,幾乎全是因為房地產商想“多賺點、再多賺點”。
案例1
2009年12月,消費者董某與鄭州泰宏置業有限公司簽訂認購書,認購陽光新城4套商品房,預付定金100萬元。董某在約定時間繳納剩余房款時經營者拒收,提出總房價要上調200萬元,才肯繼續履行約定。
董某協商無結果后,向鄭州市消協投訴。經消協調查,認為經銷商單方違約,應按照約定履行或雙倍返還定金。也就是說,房產商鄭州泰宏不僅不能加收200萬元,反而還得多返100萬元定金給消費者。后經調解,開發商放棄上調價格要求,按約定價賣房。
案例2
消費者李先生在購買河南利達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“一處庭院”樓盤商品房后,遭遇開發商先后兩次加價,進行舉報后12315網絡受理,開發商同意退還李先生全部購房款,同時還賠償了相關損失。
而基正·盛世港灣則是因為不能按期施工遭到消費者投訴,經工商人員受理調查后,退還了消費者21萬元預約金。
【消費卡】 預付費消費應當謹慎
時下,越來越多的企業積極說服消費者辦各種消費卡,包括商場、藥店、飯店,甚至理發店……但這些消費卡存在較大風險。此外,不少老年消費者經常購買保健品,但保健品卻經常出問題。
案例3
2009年12月14日,消費者楊女士在淮河路新東芭手燒飯店就餐時,服務員就多次勸說其購買現金消費卡,說持卡消費可以八折優惠,楊女士就購買了1000元消費卡。
一個月后,楊女士想持卡消費時,經營者已經關門停業。無奈之下到消協投訴。消協受理后,經多次調解,經營者退回了所交的款項。
鄭州市消協提醒消費者,通過預付費方式購買商品或服務存在一定風險,一旦經營者終止經營或離開本地,權益很難獲得保障,購買前請慎重考慮。
案例4
老年消費者丁先生,在管城區西大街181號黃太利德店先后兩次購買了價值8000多元的保健品,后在服保健品期間突發心臟病被送往醫院搶救,并做了心臟搭橋手術。丁先生出院后要求店方退款,但店方表示無效是因為消費者沒有正確服藥,拒絕退款。經消協受理調查并多次調解后,才最終退款。
為此鄭州市消協提醒,老年人購買保健品時,不可盲目相信廣告和宣傳資料,不要一次性購買過多。
【兌獎】
康師傅冰紅茶拒絕承擔兌付義務
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,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或者約定履行,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。
案例5
2009年6月,消費者陳先生購買康師傅冰紅茶,發現瓶體上注明“購康師傅冰紅茶,可再來一瓶,如打開后瓶蓋內刻有‘來壹瓶’的字樣,可在任一經銷商處兌換康師傅冰紅茶一瓶,截止到9月3日”。陳先生打開瓶蓋后發現中獎標志,現場經銷商卻以廠家不給他們兌付為由拒絕兌換。陳先生到大型超市也無法兌換,于是到消費者協會投訴。
消協稱,2009年夏季,他們曾收到大量同類的投訴。而生產廠家鄭州頂津食品有限公司的答復是:“由于沒貨,所以無法按照承諾兌付!钡麉f認為,廠家的做法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要求廠家盡快采取措施,為消費者解決問題。后經部分消費者反饋,廠家已為其兌付了獎品。
此外,在鄭州市工商局和鄭州市消協發布的典型投訴案例中,鄭州市部分知名商場、醫院、洗衣店等均“榜上有名”。